第一章
第 1 章
5 年前
565这是一场终结一切战争的战争。
短短四年的时间,超过五千万人被扔进了这个绞肉机中,接近一千万人战死沙场。战争,毁灭,死亡,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因为下一个被送上天国的可能就是你。当敌人的150mm榴弹炮像暴雨一般浇在我们的堑壕上,当敌人的机枪向着冲锋的我们吐出道道火蛇,那一刻,你就会知道,自己究竟距离死亡有多么的接近。而我,经历了整整四年。
我叫邓肯•爱德华,是一名大英帝国士兵,隶属小马谷团D连,1914年9月21日参军。当时的人多少有些……热血?或者说是天真,他们天真的相信,这场战争很快就能结束,而胜利的一方将是我们,特别是马恩河大捷的消息传来,刺激了我们所有人,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为了在即将“结束”的战争中捞的一份荣誉,我光荣的加入了皇家陆军。
我还记得临行前的那幅景象,火车站上人山人海,几乎半个郡的人都到了,他们多数是这些将要踏入战场的士兵的父母或亲人。人群欢笑着,欢呼着,他们相信这一车的士兵将成为他们的骄傲,他们相信这一车的人将成为大英帝国的骄傲。站台之上,是卡其色军装的海洋,他们送别着自己的亲人与恋人,承诺自己将满载荣誉与胜利归来。我就是夹在这嘈杂人群中的一员。我永远也忘不了母亲的表情,那是一种恋恋不舍,我能看的出她的心中充满离别的悲伤,但却要强颜欢笑。
“放心吧,妈,我会回来的,我会活着回来讲述我的故事的。”
我安慰了一句,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向车厢。我想,假如我回过头来,看到在人群中渐行渐远的父母,可能会退缩吧。
汽笛声在车站内回响,蒸汽机车放开了它的节流阀,磅礴的动力驱动重达千吨的庞然巨物缓缓加速。当火车在大不列颠的平原上飞驰,我们的心早已飞向了那远在天边的战场。
火车在曼彻斯特终点站停了下来,这个充满了浓烟与工业的城市无时无刻不被笼罩在乌云之下。在火车站前,我们换乘了汽车前往新兵训练营。对于刚刚从约克郡乡下来到城市的我们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就像我们正在乘坐的汽车,这在乡下很少能够看到。随着一阵急刹车,坐在车厢中的我们被掀的人仰马翻。
“好了,你们这群菜鸟们,该下车了。”
循着声音,我们看向了车外,然而什么都没有。我大胆的站起了身,向车外探去,在车厢外,我看到了那个正在向我们发号施令的人……或者说,马。那是一匹小马,紫色的皮肤,洋红色的鬃毛,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在她右眼上的一道伤疤和她头顶上似乎是断掉的一支角。
“是我脸花了还是怎么了?士兵,执行命令!”
早在应征入伍之前,我就听说过,在这场战争中,会有被称为小马的外籍兵团参加战斗,他们将会被编入独立的团,为英帝国而战。不过我从未想过会在这里看到一匹这样的小马,那种感觉就好像是看到一个刚刚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一时间让我肃然起敬。
“好了,菜鸟们,在迈入战场之前,你们将在这里,经受考验与磨练,你们将在几个周的时间里学会如何瞄准,扣动扳机与学习一些战场的必备技能,否则,现在一无所知的你们上战场只能成为炮灰。”
面对站成一排的我们,她用一副高傲的神态看着我们,果然上过战场的老兵就是不一样啊。
“我是你们的教官幻影,接下来的几周将由我来训练你们,在我这里只有两件事:一,不要把枪对着自己的战友,二,不要议论我的角。”
她看着我身边那两个正在窃窃私语的新兵恶狠狠的说到。
“现在,所有人,跑步前进,目标,新兵营!”
新兵训练枯燥且乏味,每天都是一成不变的打靶,投弹,然后在晚上学习一些野战理论,每天如此,而且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领到真正的枪支,所有训练都不过是在用模型枪罢了,幻影美其名曰害怕我们伤到自己的同伴,我看不过就是为了省一些钱罢了。我每每在幻想到底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走上战场然后开枪杀死几个德国鬼子,这样就不会有人在说我是懦夫了。日复一日,当曾经的陌生人都熬成了熟人,继而变成了朋友,许多人便失去了对战场的期待。不过那不是我,自小沉默孤寂导致我很少会有几个朋友,所以每当在食堂时,我总是独自一人,从来不相信朋友,因为对于我而言,朋友就是累赘,他们拖你下水,在战场上,他们只会阻碍你前进的步伐。
不过幻影似乎不这么想,很难相信,在她那可怖的外表下居然相信什么友谊。当然,只要想到她是来自小马利亚就不难想象她为什么会这样了。在接下来的几个周里,只要一有时间,她肯定会来到我的身边,跟我讲述什么友谊与她们公主的故事,听起来就好像是童话故事一般,也正是在她的讲述中,我得知了她的伤疤其实是小时候与熊搏斗的结果,这让她的地位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就可以结束了,开拔的日子即将来临,我能感到身边有一股暗藏的兴奋在新兵们的心中涌动,当然,也包括我。临行的前一天,我们接收到了我们的枪,那是一杆李-恩菲尔德步枪,大英帝国陆军制式步枪。那一天,我细细的抚摸了那把枪的每一个角落,感受这支步枪在我手中的重量,感受拉动枪栓的力道。在接下来的整场战争中,它都将陪伴着我,这杆枪也将是我唯一的依靠,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下发枪支的同时,我们也都领到了一张兵籍牌以及钢盔的帽徽,然而让我不解的是,与其它人的不同,我的帽徽上刻着两只马一样的生物,而其它人则是正常的约克团团徽。我曾询问过不少人,但他们要么说不知道,要么什么都不回答,战争年代,没人愿意多管闲事。
1914年10月16日,这是一个让我难以忘却的日子,这一天,我们结束了新兵训练启程前往伦敦港。火车上的旅程既无聊又漫长,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风景可以说是从一个低谷过渡到另一个低谷,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现在就长出翅膀飞往远方的法国前线。不过人不能飞,我也一样。在伦敦火车站,我们下车,随后步行前往伦敦港,一路上,不少的行人向我们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大部分是羡慕与赞许,那个年代,入伍是勇气的象征,同样是荣誉的象征,穿上军装,便是为英帝国和国王服役。当然,我们最希望的还是能在路上遇到个小姑娘,最好是年轻漂亮的那种,这时我们就会展现出我们最有男人味的一面:把腰板挺的直直的,想尽办法让自己看起来英俊潇洒,然后祈祷能够收获一份意料之外的爱情。不过这样的机会还是少之又少,至少在我们这一队新兵中是没有这种事发生的。当我们到达伦敦港时,整个港区已经快被等待在这里的远征军填满了,到处都是身着军装的士兵与他们的指挥官,他们也在等待着上船。每过一段时间,便会一艘轮船靠岸,然后放下从前线拉来的伤员,再替换上准备送上战场的远征军。那些伤员经过时,我们都会欢呼鼓掌致意,他们在战场上证明了大英帝国的不可阻挡,他们理应获得这样的礼遇。但,我却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他们眼中的迷离与彷徨,就好像他们将自己的灵魂也一并遗忘在了战场上。
伴随着一声鸣笛,轮船满载着渴望建功立业的士兵远行他乡,或许我们会战死沙场,或许我们最终只赚得了马革裹尸,但是现在,没人在乎这点,我们的心中只有那远在天边的战场。
1914年10月17日,经过一夜的远航,我们到达了里昂,这个法国的城镇就像伦敦一样,充满了现代化的气息,完全没有战场的感觉。好吧,我承认,不少英国人都以为在战争之初法国就变成了一片废墟,而他们的军队也溃不成军,亟待我们的援手。事实证明,我们错了,在里昂,我们见到了法国的军队,跟我们一样,准备奔赴前线。看起来他们的军容十分整洁,完全不像是我们想象中的那般落魄不堪,也不像报纸上写的那般破乱,事实上,我对能有这样的盟友而感到欣慰,起码不会是沙皇的部队那样一触即溃。
1914年10月19日,我们抵达了位于马恩河的军团驻地,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来到前线的位置,然而一下火车,我们就愣住了,在我们面前的这个原本被称为沙隆的小城,此时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曾经的教堂变成了一片残垣断壁,大多数的房屋不是没了顶就是少面墙,巨大的弹坑肆意的散布在街道与居民区间,满溢着之前下的雨水。即便是站在远离前线的火车站,我们也依然能闻到来自战场的硝烟,混杂着一丝不可言说的臭味。在那废墟中三三两两的蹲着居民,看起来是当地人,他们用冷眼看着我们的到来,那种漠不关心,又带有抵触心情的眼神让我们心里一阵发毛。
“所有人,到这边来。”
一个看起来身材魁梧的中士向我们喊到,他正抱着一个笔记板站在月台上。
“你叫什么名字?”
每当一个人从他身前走过时,他都要在笔记板上记上些什么,然后从他身边的一堆背包中抽出一个塞到被提问者的手里,之后大喊一声“下一个”。当长长的队列排到我时,他问了同样的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爱德华。”
我回答道。
“邓肯•爱德华。”
这一次,他没有在板上写些什么,而是看着手中的文件看了半天。
“有什么问题吗?长官。”
我试探性的问道,我看到他的眉头皱了皱。
“你不是我们团的。”
我有些惊讶,
“可是长官,我是约克郡的人啊。”
“我看看你的兵籍牌。”
我迅速的掏出兵籍牌递到了他手里,我能听到身后的士兵有些急躁。
“你隶属于小马谷团,不是我们这里的,去找你们的书记员吧,我们这里没有你的装备。”
边说,他边将我的兵籍牌塞回了我的手里,然后瞥下了完全不熟悉环境的我,继续着他的工作。
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我,我感觉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无依无靠,只能漫无目的的在火车站附近溜达,希望能碰上什么人来帮助我,或者运气好的话,直接碰上那个什么小马谷团。
“嘿,你,对,就是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听到身后有人在喊我,随即转过身来,我能看到那个人迎面向我走来,同样也能看到他手臂上的“MP”标志,一上战场就碰到了宪兵,这恐怕是人一生中最倒霉的事了吧。
“你是个新兵吧,在这里晃悠什么?为什么不去找你的连队?”
他看着我空荡荡的肩章说到。我立刻站直,敬了个礼。
“长官,我找不到我的连队了。”
以前我曾听人说过,如果在军队中初来乍到不熟悉环境,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论见谁都喊长官就好了。
“怪不得,这都是这个星期第四次了,我看看你的兵籍牌。”
接过兵籍牌,他扫了一眼,然后又丢给了我。
“小马谷团在最前面,顺着天堂巷走,在胜利巷拐弯,应该就在胜利巷的中段,紧挨着德文郡团。注意不要走错了,胜利巷是条单行线。”
“是!”
我迅速敬了个礼,然后向阵地跑去。
好吧,我只能说堑壕里比他说的要难走的多,这里有无数条岔路与曲里拐弯的巷道,更不用说那些单行堑壕了。在走错了不知几个路口后,我终于跌跌撞撞的找到了德文郡团,再向前一点,就到小马谷团了,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在德文郡团的边上,驻扎的是一支由小马组成的团。
“您……您好,请问小马谷团在哪里?”
我俯身问了一个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小马,那是一匹有着绿色鬃毛的小马,一支独角在她的头顶,让我想起了幻影,假如她的独角还在的话,恐怕也是这副光景。在她的身边,放着一把看起来像是短版恩菲尔德的步枪。
“小马谷团?这里就是啊。”
她冲我笑了笑说道。好吧,我很难相信居然有不论是人类还是小马,在经历了那样的大战后仍然能够保持微笑,不过最令我震惊的,还是我眼前这个满是小马的团居然就是小马谷团。
“这里就是?”
“对,这里就是。”
我站了起来,用手扶着额头,我想这一定是搞错了,否则就是我出幻觉了。或许这场战争都是我的幻觉也说不定。
“你是……邓肯•爱德华?”
一个甜美的女声把我从恍惚中唤醒,我低头向下,正好与一匹小马四目对视,那是一匹天角兽,我曾经看过关于她们的介绍,据说整个小马国也只有四匹天角兽,而现在我面前正站着一匹。
“是的,……长官。”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了她。
“那就没错了,还有,不用叫我长官,叫我暮光闪闪就行,或者如果你愿意,暮光闪闪上尉也可以。”
短短四年的时间,超过五千万人被扔进了这个绞肉机中,接近一千万人战死沙场。战争,毁灭,死亡,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因为下一个被送上天国的可能就是你。当敌人的150mm榴弹炮像暴雨一般浇在我们的堑壕上,当敌人的机枪向着冲锋的我们吐出道道火蛇,那一刻,你就会知道,自己究竟距离死亡有多么的接近。而我,经历了整整四年。
我叫邓肯•爱德华,是一名大英帝国士兵,隶属小马谷团D连,1914年9月21日参军。当时的人多少有些……热血?或者说是天真,他们天真的相信,这场战争很快就能结束,而胜利的一方将是我们,特别是马恩河大捷的消息传来,刺激了我们所有人,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为了在即将“结束”的战争中捞的一份荣誉,我光荣的加入了皇家陆军。
我还记得临行前的那幅景象,火车站上人山人海,几乎半个郡的人都到了,他们多数是这些将要踏入战场的士兵的父母或亲人。人群欢笑着,欢呼着,他们相信这一车的士兵将成为他们的骄傲,他们相信这一车的人将成为大英帝国的骄傲。站台之上,是卡其色军装的海洋,他们送别着自己的亲人与恋人,承诺自己将满载荣誉与胜利归来。我就是夹在这嘈杂人群中的一员。我永远也忘不了母亲的表情,那是一种恋恋不舍,我能看的出她的心中充满离别的悲伤,但却要强颜欢笑。
“放心吧,妈,我会回来的,我会活着回来讲述我的故事的。”
我安慰了一句,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向车厢。我想,假如我回过头来,看到在人群中渐行渐远的父母,可能会退缩吧。
汽笛声在车站内回响,蒸汽机车放开了它的节流阀,磅礴的动力驱动重达千吨的庞然巨物缓缓加速。当火车在大不列颠的平原上飞驰,我们的心早已飞向了那远在天边的战场。
火车在曼彻斯特终点站停了下来,这个充满了浓烟与工业的城市无时无刻不被笼罩在乌云之下。在火车站前,我们换乘了汽车前往新兵训练营。对于刚刚从约克郡乡下来到城市的我们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就像我们正在乘坐的汽车,这在乡下很少能够看到。随着一阵急刹车,坐在车厢中的我们被掀的人仰马翻。
“好了,你们这群菜鸟们,该下车了。”
循着声音,我们看向了车外,然而什么都没有。我大胆的站起了身,向车外探去,在车厢外,我看到了那个正在向我们发号施令的人……或者说,马。那是一匹小马,紫色的皮肤,洋红色的鬃毛,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在她右眼上的一道伤疤和她头顶上似乎是断掉的一支角。
“是我脸花了还是怎么了?士兵,执行命令!”
早在应征入伍之前,我就听说过,在这场战争中,会有被称为小马的外籍兵团参加战斗,他们将会被编入独立的团,为英帝国而战。不过我从未想过会在这里看到一匹这样的小马,那种感觉就好像是看到一个刚刚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一时间让我肃然起敬。
“好了,菜鸟们,在迈入战场之前,你们将在这里,经受考验与磨练,你们将在几个周的时间里学会如何瞄准,扣动扳机与学习一些战场的必备技能,否则,现在一无所知的你们上战场只能成为炮灰。”
面对站成一排的我们,她用一副高傲的神态看着我们,果然上过战场的老兵就是不一样啊。
“我是你们的教官幻影,接下来的几周将由我来训练你们,在我这里只有两件事:一,不要把枪对着自己的战友,二,不要议论我的角。”
她看着我身边那两个正在窃窃私语的新兵恶狠狠的说到。
“现在,所有人,跑步前进,目标,新兵营!”
新兵训练枯燥且乏味,每天都是一成不变的打靶,投弹,然后在晚上学习一些野战理论,每天如此,而且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领到真正的枪支,所有训练都不过是在用模型枪罢了,幻影美其名曰害怕我们伤到自己的同伴,我看不过就是为了省一些钱罢了。我每每在幻想到底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走上战场然后开枪杀死几个德国鬼子,这样就不会有人在说我是懦夫了。日复一日,当曾经的陌生人都熬成了熟人,继而变成了朋友,许多人便失去了对战场的期待。不过那不是我,自小沉默孤寂导致我很少会有几个朋友,所以每当在食堂时,我总是独自一人,从来不相信朋友,因为对于我而言,朋友就是累赘,他们拖你下水,在战场上,他们只会阻碍你前进的步伐。
不过幻影似乎不这么想,很难相信,在她那可怖的外表下居然相信什么友谊。当然,只要想到她是来自小马利亚就不难想象她为什么会这样了。在接下来的几个周里,只要一有时间,她肯定会来到我的身边,跟我讲述什么友谊与她们公主的故事,听起来就好像是童话故事一般,也正是在她的讲述中,我得知了她的伤疤其实是小时候与熊搏斗的结果,这让她的地位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就可以结束了,开拔的日子即将来临,我能感到身边有一股暗藏的兴奋在新兵们的心中涌动,当然,也包括我。临行的前一天,我们接收到了我们的枪,那是一杆李-恩菲尔德步枪,大英帝国陆军制式步枪。那一天,我细细的抚摸了那把枪的每一个角落,感受这支步枪在我手中的重量,感受拉动枪栓的力道。在接下来的整场战争中,它都将陪伴着我,这杆枪也将是我唯一的依靠,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下发枪支的同时,我们也都领到了一张兵籍牌以及钢盔的帽徽,然而让我不解的是,与其它人的不同,我的帽徽上刻着两只马一样的生物,而其它人则是正常的约克团团徽。我曾询问过不少人,但他们要么说不知道,要么什么都不回答,战争年代,没人愿意多管闲事。
1914年10月16日,这是一个让我难以忘却的日子,这一天,我们结束了新兵训练启程前往伦敦港。火车上的旅程既无聊又漫长,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风景可以说是从一个低谷过渡到另一个低谷,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现在就长出翅膀飞往远方的法国前线。不过人不能飞,我也一样。在伦敦火车站,我们下车,随后步行前往伦敦港,一路上,不少的行人向我们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大部分是羡慕与赞许,那个年代,入伍是勇气的象征,同样是荣誉的象征,穿上军装,便是为英帝国和国王服役。当然,我们最希望的还是能在路上遇到个小姑娘,最好是年轻漂亮的那种,这时我们就会展现出我们最有男人味的一面:把腰板挺的直直的,想尽办法让自己看起来英俊潇洒,然后祈祷能够收获一份意料之外的爱情。不过这样的机会还是少之又少,至少在我们这一队新兵中是没有这种事发生的。当我们到达伦敦港时,整个港区已经快被等待在这里的远征军填满了,到处都是身着军装的士兵与他们的指挥官,他们也在等待着上船。每过一段时间,便会一艘轮船靠岸,然后放下从前线拉来的伤员,再替换上准备送上战场的远征军。那些伤员经过时,我们都会欢呼鼓掌致意,他们在战场上证明了大英帝国的不可阻挡,他们理应获得这样的礼遇。但,我却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他们眼中的迷离与彷徨,就好像他们将自己的灵魂也一并遗忘在了战场上。
伴随着一声鸣笛,轮船满载着渴望建功立业的士兵远行他乡,或许我们会战死沙场,或许我们最终只赚得了马革裹尸,但是现在,没人在乎这点,我们的心中只有那远在天边的战场。
1914年10月17日,经过一夜的远航,我们到达了里昂,这个法国的城镇就像伦敦一样,充满了现代化的气息,完全没有战场的感觉。好吧,我承认,不少英国人都以为在战争之初法国就变成了一片废墟,而他们的军队也溃不成军,亟待我们的援手。事实证明,我们错了,在里昂,我们见到了法国的军队,跟我们一样,准备奔赴前线。看起来他们的军容十分整洁,完全不像是我们想象中的那般落魄不堪,也不像报纸上写的那般破乱,事实上,我对能有这样的盟友而感到欣慰,起码不会是沙皇的部队那样一触即溃。
1914年10月19日,我们抵达了位于马恩河的军团驻地,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来到前线的位置,然而一下火车,我们就愣住了,在我们面前的这个原本被称为沙隆的小城,此时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曾经的教堂变成了一片残垣断壁,大多数的房屋不是没了顶就是少面墙,巨大的弹坑肆意的散布在街道与居民区间,满溢着之前下的雨水。即便是站在远离前线的火车站,我们也依然能闻到来自战场的硝烟,混杂着一丝不可言说的臭味。在那废墟中三三两两的蹲着居民,看起来是当地人,他们用冷眼看着我们的到来,那种漠不关心,又带有抵触心情的眼神让我们心里一阵发毛。
“所有人,到这边来。”
一个看起来身材魁梧的中士向我们喊到,他正抱着一个笔记板站在月台上。
“你叫什么名字?”
每当一个人从他身前走过时,他都要在笔记板上记上些什么,然后从他身边的一堆背包中抽出一个塞到被提问者的手里,之后大喊一声“下一个”。当长长的队列排到我时,他问了同样的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爱德华。”
我回答道。
“邓肯•爱德华。”
这一次,他没有在板上写些什么,而是看着手中的文件看了半天。
“有什么问题吗?长官。”
我试探性的问道,我看到他的眉头皱了皱。
“你不是我们团的。”
我有些惊讶,
“可是长官,我是约克郡的人啊。”
“我看看你的兵籍牌。”
我迅速的掏出兵籍牌递到了他手里,我能听到身后的士兵有些急躁。
“你隶属于小马谷团,不是我们这里的,去找你们的书记员吧,我们这里没有你的装备。”
边说,他边将我的兵籍牌塞回了我的手里,然后瞥下了完全不熟悉环境的我,继续着他的工作。
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我,我感觉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无依无靠,只能漫无目的的在火车站附近溜达,希望能碰上什么人来帮助我,或者运气好的话,直接碰上那个什么小马谷团。
“嘿,你,对,就是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听到身后有人在喊我,随即转过身来,我能看到那个人迎面向我走来,同样也能看到他手臂上的“MP”标志,一上战场就碰到了宪兵,这恐怕是人一生中最倒霉的事了吧。
“你是个新兵吧,在这里晃悠什么?为什么不去找你的连队?”
他看着我空荡荡的肩章说到。我立刻站直,敬了个礼。
“长官,我找不到我的连队了。”
以前我曾听人说过,如果在军队中初来乍到不熟悉环境,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论见谁都喊长官就好了。
“怪不得,这都是这个星期第四次了,我看看你的兵籍牌。”
接过兵籍牌,他扫了一眼,然后又丢给了我。
“小马谷团在最前面,顺着天堂巷走,在胜利巷拐弯,应该就在胜利巷的中段,紧挨着德文郡团。注意不要走错了,胜利巷是条单行线。”
“是!”
我迅速敬了个礼,然后向阵地跑去。
好吧,我只能说堑壕里比他说的要难走的多,这里有无数条岔路与曲里拐弯的巷道,更不用说那些单行堑壕了。在走错了不知几个路口后,我终于跌跌撞撞的找到了德文郡团,再向前一点,就到小马谷团了,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在德文郡团的边上,驻扎的是一支由小马组成的团。
“您……您好,请问小马谷团在哪里?”
我俯身问了一个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小马,那是一匹有着绿色鬃毛的小马,一支独角在她的头顶,让我想起了幻影,假如她的独角还在的话,恐怕也是这副光景。在她的身边,放着一把看起来像是短版恩菲尔德的步枪。
“小马谷团?这里就是啊。”
她冲我笑了笑说道。好吧,我很难相信居然有不论是人类还是小马,在经历了那样的大战后仍然能够保持微笑,不过最令我震惊的,还是我眼前这个满是小马的团居然就是小马谷团。
“这里就是?”
“对,这里就是。”
我站了起来,用手扶着额头,我想这一定是搞错了,否则就是我出幻觉了。或许这场战争都是我的幻觉也说不定。
“你是……邓肯•爱德华?”
一个甜美的女声把我从恍惚中唤醒,我低头向下,正好与一匹小马四目对视,那是一匹天角兽,我曾经看过关于她们的介绍,据说整个小马国也只有四匹天角兽,而现在我面前正站着一匹。
“是的,……长官。”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了她。
“那就没错了,还有,不用叫我长官,叫我暮光闪闪就行,或者如果你愿意,暮光闪闪上尉也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