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忙赶到展厅时,签售会已经开始了十五分钟。这一天上午的日照十分强烈,下车之后奔跑了一大段距离的我已是大汗淋漓。在展厅入口不远处便看到一个空着的展位,桌子上有一块黑底白字的立牌,上书“乌鸦”,看起来这就是我的展位了。落座之后并没有谁来打招呼,我只是慢慢地整理物品,稍微调整展位的布局,其实是在借着展厅里的空调休息。
“乌鸦”是我的笔名,作为一个通体黑色的飞马,这是一个极其直白的比喻,至于其中的意义,大抵就是想借乌鸦这一动物表示一个新手作家的卑微感吧。
这不是一场以我为主角的签售会,而是对面被拥挤的马群所挡住的,坐在高级展位背后的几位著作等身的老作家,再怎么想,我也只能是一个陪衬。实际上,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当个陪衬,因为从落座过去了近一个小时了,也没有见到任何一名读者或工作马员向我走来过。这时我已经觉得空调的温度太冷了,从背包里掏出一件浅色的衣服穿上,然后继续尴尬地坐着,望着对面热闹的马群,当中时常会有抱着已经签过名的书,面带幸福的神情离开的小马。
也许,那是一封诈骗邮件?不,没有谁会为了诈骗一个穷小子而折腾这一出的。我以“乌鸦”的笔名只发表过一部作品,那还是厚着脸皮与出版社的编辑协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成果。而且,签售会的举办时间距离那部处女作的发表只有不到一个月,即使是最有潜力的作家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积累很多名气,所以哪里会有什么粉丝会到这里来找我呢?那封邮件的内容格式是如此地有模有样,发送者也正是之前“借同事的账号”与我交流过的那名编辑自己的账号,将信将疑地来到这里之后也确实有个寒酸的展位。对于这一古怪的事件,似乎没有什么能够引向真相的线索,于是我干脆不再去想,掏出纸笔,戴上蹄套随意地写些文字打发时间,也为避免视线落在对面时产生的窘迫感。
如果发表过作品就能称得上作家的话,作为飞马作家,和陆马作家的情况类似,我们不会用牙齿持笔进行写作。这并非为了展现身为作家的格调,而是,如果你尝试过,以这种方式进行大量写作对于牙齿是极有害的,而用特制的蹄套来持笔就是一种替代方案。这种方式虽然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练习,在日常生活中相比无需其他辅助器材的牙齿持笔方式也要稍微麻烦一些,在熟练之后却可以让写作的效率提升不少。而独角兽作家的情况则又不一样,他们可以练习控笔魔法以更快的速度写作,这种魔法的潜力很大,经过专门的训练,独角兽甚至可以用很多支笔在不同的纸上同时写下多种文字,只不过一般只有杂技演员才会这么做。控笔魔法对于大多数独角兽而言需要消耗不少的专注力,所以也有不少独角兽作家习惯用蹄套持笔写作。
为了配合自己的体色,我一直在用一只黑色的蹄套写作,这样看起来就像是用蹄子直接握住了笔一样。
在把一页纸塞满了符号之后,抬头看看展厅的对面,马群已经没有那么拥挤,距离签售会的结束时间可能也不远了。我很想就此离去,不过作为作家如果连一本书都没有签上的话,实在是太难堪了,有了这个借口,我收拾物品的动作变得拖延起来。
展厅的门口走进一个小雌驹,径直朝我的展位走来,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放在桌面上,正是我那唯一发表的作品——羽毛。“乌鸦先生,我很喜欢你的作品,请签上您的名字吧”,她用孩子气的声音大声说道。
我的作品确实是全年龄向的,但是希望她不是在书店的儿童文学分类里找到这本书。
在经历了几个小时煎熬的等待之后,我没有想很多,重新翻找起已经收好的蹄套,这时,那个孩子朝我递过来一个粉红色的蹄套。盛情难却,我用这个大小刚刚合适的蹄套持笔签名,为了让这个孩子看得懂,特意没有用还不熟练的花体写法,签上“乌鸦”二字。
“谢谢乌鸦先生”那雌驹抱着书看了一眼,放进背包里,一阵小跑又径直离开了展厅。我目送她离去,后来才发现那粉色的蹄套还套在自己的右前蹄上。
此后我一直使用那只蹄套写作,以纪念我的第一个读者。习惯了之后,我发现即使是在套在我身上,这也并不是一种突兀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