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写出令自己满意、令读者享受的小说,就必须同样接受自己会写出更多不被读者认可、故事不达标、结构不及格的小说,是后者的积累,在量变引起质变后,才得以成就前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小说字句和观感的追求近乎偏执,每一句话都要反复推敲直到找到最合适的再写下去。倒真有古诗中炼字数次的感觉了。
可这样导致的问题是,小说创作速度极慢,往往灵感堆积后,由于上述的推敲过程,最终落笔成文不过灵感的三分之一,更多优秀的灵感在斟酌字句中遗失了。然而斟酌字句本身,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换言之,读者会选择读我的小说,是更被故事吸引,还是更被文笔吸引?再激进一点,如果是被后者吸引,那对自诩“讲故事的人”的我而言,究竟是赞誉还是讽刺?
初中时的我,没有现如今被接受的写作环境,没有数千元的、支持我长时间进行文字工作的键盘设备,甚至没有最基本的写小说的能力。现在回看那时我用笔写出的一本本小说残稿,现如今的我甚至很难认可它们是“小说”。可正是因为当时的我并不在意,我只是想将心中的故事讲出来,坚持地写出这些可称“垃圾”的文字,才有了后来高中在省刊发表文章的我,才有了后来在大学尝试一切与文字有关创作的我,也才有了现在,能靠文字赚些外快,能用文字表达所思所感的我,在这个大体“失声”时代,我不免有些庆幸。
进入社会历经磨练后,为什么我的创作反而变得畏首畏尾、顾虑重重了呢?不该是这样的。不知何时,我在一条奇怪而错误的路上走了很久很远,却找不到回到正确方向的道路。
最近在某个同人游戏企划中担任剧本文案和对话文案的工作,凭兴趣要制作游戏的一群人聚在一起,讨论的就是可以抛弃一切利益顾虑的最核心的内容。昨晚针对某个剧情灵感的头脑风暴,组内在线的五六个人各有思考,又在思考时发表自己不同的看法,一个灵感就这样一步一步充实为游戏内一个支线剧情,被加了工作量的美术组和程序组也欣然接受。于我更重要的是,我重新感受到许久未体会过的快乐,我已经很久没有从写作中感受到的这种快乐。
将自己心中的世界呈现给别人的快乐。
曾经有朋友问我,一个文档一把键盘,在屏幕前一坐就是数小时,写作如此枯燥的事,乐趣在哪?我是这样回答的:将灵感构思剧情,就像是看了一场只有自己能看到的电影,而落笔成文,则是化身导演,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这部电影。
可扪心自问,我已经有多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快乐了?昨晚,被我遗失的乐趣重又找上了我。
然而写作本该如此,写小说本该如此。
所以今后,让我忘掉多年来积累的所谓经验,忘掉一切写作技巧和方式,缓下来,平静地讲讲故事。像是在一个宁静的午后,我与读者在桌边相对而坐,娓娓道来: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