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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
我在神经极度紧张的状况下写出这些文字,在今夜结束之前,那个足以称做“我”的个体就将不复存在。
我的食物和水都所剩无几,唯一能让我忍受下去的酒也已喝完,我无法再忍耐这种内心的欣悦了,我将走下阁楼,到小马谷漂亮的街道上,去交起腻乎乎的朋友来。
不要因为我酒精成瘾,就断定我是个在此写着疯话的醉鬼,或者孤僻的愤世嫉俗者;这草草写下的几页纸可能无法让你完全理解,但至少应能让你猜到,我为什么需要酒精带来的遗忘,为什么我要又饥又渴地蜷缩在这狭窄的阁楼中,对友谊充满恐惧。
在小马利亚广阔的土地上,遍布着各种各样的历史名城,坎特洛特、云中城、马哈顿、天马维加斯,自然也有更多偏僻而安宁的小地方。
小马谷就是一座离坎特洛特不远的小镇,我最近几年都住在那里。在几年的打拼后,我厌倦了大城市的压力,带着还算可观的一笔积蓄,定居在小马谷。也许哪天有了想法,我会再次搬家吧,又或者就这样安定下来度过一生。
啊,我其实挺喜欢小马谷的,这里有着乡村生活的宁静,生活成本不高,大体上民风淳朴,又因为临近坎特洛特,因此也并不算闭塞。
最开始的变化,应该是发生在萍琪女士身上了。
我真后悔,当初没有立刻察觉到,也许在最开始果断些的话,我还来得及拯救自己,甚至是拯救她。
萍琪是位陆马姑娘,在镇子里很受大家喜欢,糖块屋的白班几乎就是她热情活力的代名词。她管着店里琳琅满目的甜品和饮料,从蓬松的纸杯蛋糕到流淌着糖霜的甜甜圈,再到清凉解暑的果汁苏打,每一份都物美价廉,充满了萍琪式的“甜度”。
我常去光顾那里,一来是确实喜欢那些甜点,二来嘛……嗯,谁不喜欢被那样纯粹灿烂的笑容感染呢?
走进店门,看到柜台后面那个粉色身影,鬃毛像棉花糖一样蓬松卷曲,一双天蓝色的大眼睛亮晶晶地望过来,用她那标志性的、仿佛能驱散一切阴霾的欢快声音打招呼——感觉整个小马谷的阳光都聚集在那里了。
一来二去,我们自然熟络起来。萍琪有种神奇的魔力,能让你感觉像是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我得承认,我对这位姑娘……确实怀有超越普通朋友的好感。她那种毫无保留的热情和善良,像一块磁石。
有天,我像往常一样踱进糖块屋,只是想买块刚出炉的黄油土司当点心。结完账,我正准备转身离开,萍琪却神秘兮兮地朝我眨眨眼,压低声音:“嘿!等一下!”
“所以说,您今天有空吗?”她问。
“有什么事吗?”我困惑地说。
萍琪蹄子指向柜台后面一个扎着彩色缎带、看起来分量不轻的方形大盒子,“帮个忙好吗?能麻烦你帮我搬一下这个吗?就搬到镇子边上那片开满小野花的草地那儿!我一个人搬过去有点费劲,而且……”
“没问题。”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帮萍琪的忙,还能顺便和她多待一会儿,何乐而不为?萍琪蹦蹦跳跳地跟在我旁边,一路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心情好得不得了,偶尔还会紧张兮兮地提醒我:“小心点哦!轻拿轻放!”
等到了草地,萍琪叫我放下蛋糕。
“好了!现在——当当当当!生日快乐!”她欢快的声音像跳跳糖一样炸开,萍琪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端端正正地躺着一个相当精致的大蛋糕,最中央,清晰无误地写着我的名字!
我愣住了。
那天确实是我的生日,但一来,熟识的好友都不在附近,二来,我也不是那种专门要过生日的性子,因此就连我自己都没做打算,无非就是心血来潮,多买块黄油土司犒劳一番。
你能想象我该有多惊讶,我捧着装蛋糕的盒子,向萍琪道谢个不停,又问她:“天哪,你怎么会知道的?”
“笨——蛋——”萍琪拖长了调子,俏皮地用鼻子顶了我一下,“你提过呀!”
我回忆一下,似乎在某次闲聊里,我的确提过一嘴,但那再怎么说,也是几个月前的事了。
这当然让我受宠若惊,心里某个地方被轻轻撞了一下。
我们就在这片草地上坐了下来,你一口我一口,一边看着风景,一边把那整个大蛋糕吃得干干净净。
“我挺喜欢这样的。”萍琪侧过头看我,脸红了一下,“我是说,喜欢像这样给别人过生日,我听说大城市里还有专门帮别人办生日办庆祝的活,叫,叫什么......”
“派对策划师?”我接口道,大城市里确实很流行这个。
“对!派对策划师!”萍琪的眼睛瞬间亮了,“听起来超——级——棒!对吧?想想看,能为一群小马策划快乐!”
但随即,那亮光又稍稍黯淡下去,带着一丝犹豫和不确定,“不过……你会觉得……这不务正业吗?在小马谷?”
“怎么会呢,快乐怎么会是不务正业?再说了。”我试图给她更多信心,“你完全可以先兼职试试呀!等有小马要过生日了,请你去策划派对……”
“可是……”萍琪咬着下唇,粉色的耳朵微微耷拉下来一点,还在犹豫,“要是……要是时间冲突了呢?糖块屋这边也很重要呀,我不能丢下工作不管。”
“我可以给你代班呀!”我的心实在太热了,脱口而出,这话让我自己都愣了一下。
“真的?!”萍琪惊喜地跳了起来,脸蛋红扑扑的,朝我伸出蹄,“那好呀!那咱们说定了哦!
“嗯嗯,说定了!”我也伸出蹄子,轻轻碰了碰她的。
“太——棒——啦!”她欢呼一声,然后,飞快地抱了我一下,“不过,我也喜欢这么跟你待着!吃蛋糕,聊天,看云!”
真好啊,说来可笑,在那时候,我甚至猜测,自己是不是终于找到了一生挚爱。
萍琪的派对兼职很快就开始了,在手忙脚乱的前几次练习后,她越来越熟练,很多时候,甚至不需要别人的帮助。
变化就是在那时候开始的,有天,萍琪随口告诉我,她打算再接再厉,给小马谷所有居民都办生日派对。
这确实是个了不起的目标,我自然是像往常一样,鼓励着她。
可我没想到的是,萍琪说的是字面意思,往后每一天,她要主动给所有那天过生日的小马都办上派对!
不消说,这怎么可能呢,且不考虑为什么要给镇子上每匹小马都办生日,单说是办生日这件事,就不可能呀。
小马谷虽然不大,也有千把号居民,一年也才三百六十五天,谁能一天办好那么多派对呢。
就这样,萍琪白天上班,晚上又忙着捣鼓办不完的生日派对。半个月下来,她眼睛通红的,原来软嘟嘟的圆脸蛋也瘦脱了相。
但,一天办上四五场派对,单靠一匹小马,再怎么折磨自己也不可能够的呀。
我劝过萍琪,没必要给所有小马都办派对,我给她再代几天班,把现在接的派对都办了,就停一段时间,给自己休息会儿。
但她一点都没听进去,一会儿说麻烦我的已经太多了,一会儿说大家的生日需要她。总之她还是我行我素,就是要主动凑上去,给所有要过生日的小马办派对,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萍琪这种搞法弄得我挺气恼的,再加上那段时间,我忙着处理私事,一直没再管她。
等几天后我消气了,打算再去劝劝萍琪时,她看起来好多了。
我高兴地说:“啊,你看起来气色好多了,我早说了你砍掉一些生日派对,先休息休息才对!”
萍琪摇摇头,骄傲地说:“才没有砍呢,我说了,所有小马的生日,萍琪都会给他们办好。”
我有些讶异:“那你是请帮手了?”
“也没有呢,全靠我自己!”
我不明所以,只能当萍琪是越来越熟练,但从那之后,整个小马谷像是变成了巨大的露天派对。
还有一回,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早晨我明明在糖块屋见到了萍琪,可扭头出门没多远,就在苹果家的派对上看见了萍琪,紧接着是臭钱家的派对,车厘子的派对......这几个派对的时间撞到了一块,可每一个派对上都有萍琪!
我急匆匆地跑回糖块屋,你猜怎么着,萍琪也在店里!我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来不及思考,质问她这是怎么一回事。
“因为我跑得快呀!笨蛋~”萍琪的笑还是那么美,灿烂得让太阳都失色。
往后,我偷偷观察过萍琪。镇子最东边和最西边同时办的派对,哪怕是最优秀的天马,飞个来回也要半分钟吧。可参加两场的小马,全都言之凿凿地说萍琪一直在派对上,还和大家玩得很开心呢。
好吧好吧,就算萍琪熟能生巧,又脚程飞快,但全镇那么多小马,有的是不过生日,或者不喜欢专门办派对请许多小马来的。可那么久了,就是没有一匹小马拒绝了萍琪,没有哪怕一匹——
我专门盯着一位从来不过生日的孤寡老马,那位喜欢清静,烦透了谁找他。一到生日那天,他就转了性子,高高兴兴地领着萍琪和一大帮并不熟悉的小马进了家。
我还花重金雇了一位镇民,在他生日那天做向导带我进森林。到了生日前一天的晚上,他就一脸为难地找我退定金,说思来想去,还是一年才一回的生日重要。就算我拿出全部身家,跪在地上求他,照样没用!
怎么都要办生日,就是撞上家里有谁过世了,他们照样要接着办那该死的生日派对!啊,说是在天之灵看了,也会高兴的,我呸!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去糖块屋,也不敢去任何小马的生日了。
我骗自己,这是因为我和萍琪的旖旎结束了,我们没可能的,再见面不过是徒增烦恼。
但我怎么骗得过自己,我只是在害怕这匹母马。
真讨厌,我刚刚写废了一张纸,阁楼里实在没几张了。
在那时候,我还只是把萍琪当成了隐居的女巫或者恶魔之类,担惊受怕地等了段时间后,发现除了疯狂办派对外,她并没有别的动静,也慢慢安心下来,维持着井水不犯河水。
后面的变化......始于金橡树图书馆的重新开门。
它本该是件寻常事——一个闲置已久的公共设施终于有了管理员。
小马谷虽小,但设施倒也齐全:学校、镇医院、公园,还有那座颇具特色的图书馆——金橡树。它确实是用一整棵巨大的金橡树掏空建造的树屋,古朴有趣,在大城市可看不到这样的景致。我一直有心去看看,只可惜长久以来,它都大门紧闭,如同镇子上一处被遗忘的角落。
新来的图书管理员叫暮光闪闪,和我一样,是从坎特洛特来的,她是一匹紫色皮毛的年轻独角兽,看起来斯文而专注。
我有心去想提醒这位老乡,但图书馆开门那天,萍琪便大张旗鼓地要给新朋友办派对,我也只能作罢。
真正的转折点,发生在一伙据说是流窜到永恒自由森林边缘的强盗身上。消息传开时,镇子上弥漫着恐慌。镇长组织起巡逻队,大家议论纷纷,讨论着如何加强防备,巴望着坎特洛特早点派支援过来。
然而,没过几天,萍琪派、暮光闪闪、苹果嘉儿、云宝黛西、珍奇和小蝶——这几匹不知何时凑到一起的雌驹,宣称她们进入了森林,“解决”了问题。
她们回来了,毫发无伤,甚至容光焕发。镇民们围上去,七嘴八舌地问强盗的下落。
“强盗?” 萍琪眨着大眼睛,一脸天真无邪,“什么强盗?哦!你是说那些被梦魇之月的黑暗力量影响的小马吗?”
梦魇之月?我挤在人群边缘,以为自己听错了。我们谈论的不是一群危险的亡命之徒吗?
暮光闪闪用一种清晰而笃定的语气接口道:“是的。森林深处潜藏着古老的黑暗魔法实体——梦魇之月。那些迷失的小马只是被她的邪恶力量蛊惑了心智。我们运用谐律精华的力量,净化了黑暗,唤醒了他们内心的善良!”
接下来,所有的小马都在谈论一个传奇故事,他们全都笃定不已,即便故事的内容也在反复变动。
我听过的最后一个版本如下:塞拉斯提亚公主的妹妹露娜公主堕入了黑暗,成为了梦魇之月,所幸镇子里有暮光闪闪和她的朋友们,凭借她们的友谊魔法和谐律精华,梦魇之月被净化回了当年的露娜公主。
这仅仅是个开始。
某一天,广场上聚齐起了几乎所有的小马,包括萍琪和暮光她们,都齐刷刷地、无比自然地朝着一个方向跪伏下去,脸上充满了敬畏与喜悦!
“塞拉斯提亚公主!” 千百个声音汇成一个无比虔诚的呼喊。
我僵硬地抬头,天空中,悬浮着一匹……我从未见过的小马。她体型巨大,远超普通小马,通体纯白,鬃毛和尾巴如同流动的、闪烁着星光的彩虹瀑布。
最令人惊骇的是,她背上舒展着一对巨大而华丽的羽翼,可头顶还有一根修长的独角。独角兽和天马的特征杂糅在一起,却并不显得畸形,而是浑然天成,散发着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光芒和威压,仿佛太阳的化身。
那个公主,来到了现实......
“我忠实的学生,暮光闪闪,” 她的声音带着一种慈爱的温柔,“自从你来到了小马谷,你展现出了慷慨,善良,忠诚,诚实,乐观,还有作为公主的领导能力。你领悟了友谊最深刻的真谛,并以此创造了真正的魔法奇迹。是时候,让你承担起更伟大的责任了。”
一道无比耀眼的、彩虹般的光芒笼罩了暮光闪闪,那光芒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光芒散去,暮光闪闪依旧站在那里,但她的形态……彻底改变了!她的体侧,赫然伸展出了一对与她老师一模一样、只是略小一些的紫色的羽翼!
“暮光,你成了天角兽!成了公主!”萍琪率先跳起来尖叫,刺耳的喊声震得我心烦意乱。
“天角兽公主!”
“友谊公主!”
“暮光闪闪公主!”
每一张嘴都在地重复着,欢呼着,仿佛这是宇宙间最自然、最值得庆祝的事情。跺蹄声、口哨声、气球爆炸声汇成一片欢乐的海洋,发自内心地为暮光闪闪庆祝。
“你们在说些什么!” 我终于爆发了,声音嘶哑而绝望,在震天的欢呼中微弱得可怜,“天角兽是什么?干嘛说她成了公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我的声音被彻底淹没了,没有一匹小马有心思搭理我。
在那之后,小马谷就彻底成了一个荒诞的梦。
阁楼的纸,真的快用完了。我能记录下这一切的时间,恐怕也不多了。
唯一让我庆幸的是,即便再不合群,再抗拒交朋友,这些友谊小马们也不会像惊悚电影一样撕下伪装。
事实上,哪怕以心智健全的正常马标准衡量,除开热衷于交朋友之外,他们绝大部分时候也是相当友好和蔼的。
至于我为什么还不离开小马谷,逃离这一切。天哪,那才是真正的噩梦,以上所有在它面前都不值一提!
我始终害怕被拦截,因此不敢在小马谷踏入车站,而是选择趁着夜色离开镇子,摸黑走了一夜。
露水打湿了鬃毛,荆棘刮破了皮毛,天蒙蒙亮时,邻镇车站那模糊的轮廓终于在灰蒙蒙的晨雾中显现。我跌跌撞撞地走到售票处,扒拉着墙,勉强才扶稳。
“朋友,你需要帮助吗?”售票员担忧地看着我。
我没多说什么,摆摆蹄子:“给我一张去坎特洛特的车票,越早越好。”
我沉默地站在上车队伍的最前面,每一个脚步声,每一次风吹草动,都让我神经质地绷紧。直到那列老式蒸汽机车发出沉闷的嘶鸣,直到它喷吐着臭乎乎的煤烟缓缓进站,直到冰冷的金属车门在我面前“哐当”一声打开——
就在踏上车厢踏板的那一刻,长久压抑的焦虑如同潮水般退去,留下一种近乎虚脱的空旷感。我几乎是瘫软在座椅上,将脸深深埋进蹄弯。
列车渐渐远去,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我仿佛大梦初醒,告别了那个荒诞的噩梦。
我踏下列车,蹄子再一次敲击在坎特洛特老站台的花岗岩地面。
我不禁潸然泪下,它仍然在这里。
我几乎是贪婪地呼吸着,心脏每一次搏动都伴随着一种近乎疼痛的汹涌暖流,仿佛它此刻才开始笨拙地重新搏动。
当我抬起头,看到那巨大的拱顶,粗粝的石柱,川流不息的旅客吵吵嚷嚷地越过了我,眼眶毫无征兆地发热酸涩,我滴下泪了。
我挤出喧闹的站台,走上通往城市中心的宽阔大道。阳光毫无遮挡地倾泻下来,照亮了眼前这座屹立千年的城市。
啊,坎特洛特。
空气里弥漫着复杂而厚重的气息:煤烟尚未散尽的焦苦,机油特有的金属腥味,远方飘来的沙尘味。那是石头、尘埃、无数生命在此呼吸与代谢后,交织融合而成的的味道。
卫国勇士雕像的底座已经有些发黑,蹄部被无数仰望者抚摸得闪闪发亮。那匹青铜雄马雕像永远高昂着头,鬃毛如火焰般飞扬,那些牺牲者写在历史课本里,刻在城市的基石上。
目光越过喧闹的广场,投向远处的半山腰。那里,洁白庄严的马民宫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小马利亚最高权力的象征巍然屹立。
我的步伐变得轻快,甚至开始盘算着如何向官员或学者们,以一种更合理的方式揭露小马谷的异常。
显然,我不能大呼小叫地直接冲进马民宫里。我能说什么呢,说小马谷有群唱歌,办派对的疯子,还有长了翅膀的天角兽么,我会被当成疯子给警卫轰走的。
不,必须找个合理的理由,一个他们能听懂、能立刻采取行动的理由!先找警察报案,比如我被抢劫了!就在小马谷!
或者干脆说小马谷窝藏了一大伙武装强盗!他们袭击了我!这样军队也会一块来,他们总有办法处理好这一切的!
总会有办法的,在坎特洛特这坚实的后盾下,一切都有了解决的可能。
就在这是,街道传来一声清晰无比的惊叹,带着最寻常不过的赞叹口吻:“哇哦!塞拉斯提亚在上啊!今天的阳光真是格外灿烂!”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劈开了我勉强维持的理智!
我猛地转身,几乎是扑过去,一把揪住了那匹正仰头感叹天气的年轻雄马,声音因为极度的恐惧和愤怒而嘶哑变形:“你什么意思?!你干嘛那么叫?!你认识她?!她是谁?!”
我近乎咆哮的质问引来了周围小马诧异的目光,那雄马也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挣扎着试图摆脱我的钳制。
“放…...放开我!你疯了吗?塞拉斯提亚公主啊!当然是掌管小马利亚的太阳公主!她每天都在升起太阳,保佑我们啊。你连这都不知道,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乡巴佬?”
狗屎!鬼扯!日出日落是行星自转的自然现象!小马利亚是议会管理的!哪来的什么公主?!
一种寒意瞬间从蹄尖蔓延到头顶,我失魂落魄地松开了蹄子,任由那雄马骂骂咧咧地快步走开。
这个下贱的世界,背叛了我。
我像疯了一样扑向坎特洛特图书馆的历史文献区——那里保存着最权威的历史记录!我需要证据!证明我的记忆没有错!证明坎特洛特还是那个坎特洛特!
我翻开了厚重的《小马利亚通史》,但那里只有简笔画似的插图,和幼驹般稚嫩的文字。
“很久以前,在魔法王国小马利亚,有一对公主姐妹,共同掌管着王国。姐姐用她的独角兽魔力托起太阳,而妹妹在傍晚时召唤出月亮,姐妹俩就这样,维持着王国的平衡,保护着她们的子民,各种小马......”
我疯狂地翻动书页,国王呢?摄政会议呢?思想启蒙、北方战争和共和革命呢?
全都不见了。
所有复杂、矛盾、充满斗争、暴力、血腥,也有光辉、荣耀和进步的历史,都被一个修辞幼稚,光滑甜美的童话故事所覆盖。永恒的,近乎神祇的公主,统治了这片土地数千年。
马民宫变成了坎特洛特皇家宫殿,卫国勇士像现在纪念的是塞拉斯提亚忠诚追随者。
哦对,原谅我此刻实在思维混沌,如果有谁能看到这些,你一定觉得,这个可怜的酒鬼又在说疯话了吧。
不,我要告诉你真相,根本就没有什么塞拉斯提亚公主或者露娜公主,至少,在我仅存的记忆里,在那个属于我的小马利亚里,从来就没有她们!
即便在古代,掌握这个国家的也是国王、摄政和别的头衔,有过几位女王,但从来轮不到什么公主。
国王的女儿是公主,它只代表这个!该死的,你们明明知道这词的意思,却还是管塞拉斯提亚叫公主,就是因为女王听起来像是坏蛋?!
我恳请您......当您看到了这里,已经看完了一个可怜虫最后的呓语,就请再费神去仔细想想,这其中是否真的合理。
在见证了整个国家的天翻地覆,甚至亲眼见证一次塞拉斯提亚升起太阳的仪式后,我这只丧家之犬,拖着疲惫不堪的躯壳和几乎碎裂的灵魂,却无处可去,最终竟又回到了那个噩梦开始的地方——小马谷。
我像是茫茫疯狂之海中最后一座孤岛,原本我还能告诉自己,疯狂的是小马谷,不是我。
可是,普世沦丧!普世沦丧!在这时候,疯狂的究竟是谁呢。
我执拗地不愿投降,用木板死死钉住了窗户,搬来了成堆的罐头、干粮和水桶,将自己反锁在阁楼上。
但这隔绝是徒劳的。
最近几天,一种无法抑制的思念缠绕着我的思绪。萍琪......我开始疯狂地想念她。不是最初那份带着悸动的好感,也不是后来那种掺杂着恐惧的复杂情绪。
那是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东西。它甚至超越了繁殖、进食这些驱动血肉之躯的原始本能。仿佛我们整个物种在诞生之前,在构成我们身体的分子被宇宙尘埃偶然拼凑起来之前,就已被某些……存在……刻写进了构成小马这个概念里。
去交朋友吧!
去办生日派对吧!
去赞美天角公主的统治吧!
我们的一切在太阳面前都不值一提,只不过是一颗尘埃上的闹剧。而太阳呢,在那些于冰冷虚空中沉睡、或在星云间游荡的古老者眼中,它也只是一颗黯淡渺小的光点,如今被肆意玩弄。
也许我真的疯了,也许我现在才短暂地窥见了一丝真相。
在漆黑冰冷,连时间都失去意义的宇宙深渊里,必定存在着比最古老的恒星更古老、比星系团更宏伟的祂们。在时间开始流淌的第一瞬之前,祂们便已存在,漫不经心地定下了小马的命运,如同孩童在沙滩上勾勒涂鸦。随后,打了个盹。
于是才有了我们这些小马:在自以为是的自由意志驱使下,开凿矿山,铺设铁轨,挖穿山脉,拦河筑坝,用石头和钢铁在大地上堆砌起自以为能永恒的城市,在纷繁的历史中王朝此起彼伏,发展出引以为傲的文明……这一切,都不过是祂们在沉睡时的噪音。
现在……祂们醒来了。太阳、天角兽、友谊魔法,统统归位了,小马利亚在不自知中陷入疯狂。
噫噫嘻嘻嘻嘻……哈哈哈……不!不对!我错了!我大错特错了!
不,应该说,祂们定下的才是真理,我所念念不忘的真实,反倒是一场短暂的迷梦才对!
不是我坚守着可怜的现实,而是整个宇宙都跟随着那些苏醒的古老者,从那场充斥着国王、议会、物理法则、生日没有派对的短暂迷梦中醒来了,我却仍困在梦里!
快了,我快要醒来了……祂要带我醒来了……
啊……原谅我,这里没有半点光,我实在看不清自己在写些什么了,我只能看见它了。
哪怕我堵住了所有透光的缝隙,哪怕我蒙住双眼,蜷缩在绝对黑暗之中,它依然顽固地存在着,我依然能看见它,比白纸黑字还要看得清楚。
我看见了时间。
时间,在我的感知里变得扭曲而粘稠。它不再是平稳的河流,而是像一条巨大的、令人作呕的蠕虫,在黑暗中一毫米一毫米地向前蠕动。
我能清晰地“看”到它的爬行,感受到它正带着无可阻挡的沉重,朝着一条看不见的终点线接近。
越到那个关头,我越感到自己看得真切,那条线......那是我的生日。
阁楼里没有日历,没有钟表,我早已失去了确切的时间概念。但我依然能清晰地察觉到,那个终点就是我的生日。
我不是还曾经咒骂过这群派对疯子么,可现在,我从未如此认可这道理,“过生日需要萍琪办派对”。天哪,我从前怎么会怀疑这种不证自明的公理。
我哭嚎着,不需要忍耐下去,不用再多想些什么了,只需要拥在朋友们怀里沉沦下去就好。
我听到了!阁楼外面传来了萍琪那标志性的、充满无尽活力的声音!不只是一匹小马的声音,是无数小马汇成的欢乐浪潮!地板……地板在震动!咚咚咚!咚咚咚!那是无数欢快的蹄子在跳舞。
生日就在眼前了,我听到了萍琪的歌声,嗅到了奶油的香甜,我流着泪地欢呼,在回应那外界的狂欢!不,我不会屈服的。
天啊!那只蹄子!窗口!窗口!她们来了!朋友!朋友!祝我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