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环境用户数据不会保留;如欲参与内测请联系站务
26
7 年前
2026 年前
20840
75
116
2

来源

其它 5
翻译 24

类型

文章 24
帖子 5

篇幅

其它 5
长篇 1
中篇 2
短篇 21

章节分布

字数分布

更新频度

发表了评论
8 个月前

@秋月春云7 

大概。。。是比较难了。抱歉。

更新了章节
9 个月前
鹅膏日常生活一幕(确信)

如果你想要的是那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用餐气氛,但又接受不了种种繁文缛节(例如花上整整一分钟才能把主菜的种种细节交待清楚),那“新月一角”就是你的实惠之选。“炙烤花菜”或者“番茄酱意面”(没错,就叫这名字)是菜单上实际存在的东西,虽然屋顶上挂着的漂亮吊灯让它们显得有些违和。这家饭店严格来说并不高档,但它也没有想要伪装成高档饭店的意思。苦根来过这里一两次,她觉得这地方还挺不错的。

但说起来,她倒不太清楚鹅膏在这里做什么。

苦根走进饭店大门,她的目光扫过用餐区域,寻找着——没错,鹅膏就坐在远处的角落,看着一对用餐的情侣。苦根快步走了过去,坐到鹅膏对面。“我看到你留的便签了。”她说。她是在家里的餐桌上找到的便签。上面的字句简洁短促、直截了当,不是鹅膏平常的风格:你有空的话,麻烦来新月一角和我碰面。就这么一句话。“出什么事了?”

“我想找个小马听我抱怨。”鹅膏嘟囔道。

身为朋友,最大的品质之一就是容忍对方的抱怨,所以苦根没有退缩。“抱怨什么?”

“不是抱怨‘什么’,是抱怨‘谁’。就是。”鹅膏对着她正在看的那对情侣中的一位猛地一指。

苦根先前没有怎么注意,但现在她看清楚了不禁一愣。“那是云宝黛茜在这干什么?”

“显然是这么个情况:”鹅膏没好气地说,“暮光跟她讲了我的事,然后她就希望我能帮她一个忙。无缘无故就得帮她的忙。”

“她好像是这样的性格来着。……要你帮什么忙?”因为生活中需要死灵法师帮忙的事情可真不算多。

“是这样……”


悠悠西风都不敢相信他到底有多走运。云宝黛茜居然约出门了!而且还是带他去中心城最漂亮的饭店之一!不对,他有这种运气也是理所应当的。追了她这么久,她总有一天会接受的嘛。话虽如此,云宝约他出门的时候语气有些奇怪,就好像她也不太相信他能这么走运。哼,管他呢。这点小事,无视就好。

“——应该再试试去当卫兵——做鬃型也挺好,但像我这种不羁的灵魂可不能一次只追求一项事业——”

“嗯哼。”

云宝甚至都让他开口说话了。他这种性子的小马自然有许多可说的东西,他也有把它们一股脑倒出来的权利。唔,如果她要开口说话,他自然也不会阻止(毕竟她一开口肯定就是承认对他的爱慕之情),但在这之前总不能一直沉默下去吧。打破沉默的小马,舍他其谁?

“——适应起来肯定是如鱼得水!天生的,晓得吧?我有领导力,有威信,能成事,这些我都没问题。不过也有些地方就不太合适!”

“嗯,对,没错。”

但显然云宝在等待着什么。西风看得出来。她正在摆弄着一把削桃子皮的小刀,显然是正在做心理建设。她的翅膀一直在微微颤动,沙沙作响。没错,她就是在给自己打气呢。西风非常有绅士风度地继续讲着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她需要多长时间都没关系。

“——额外多做了一些面团放在旁边,但不知为啥我总是被打扰——”

“嘿,欸,西风?”

啊,她开口了!终于,她要承认对他怀有的情愫,承认之前那二十分钟都只是逗他玩的了。嗨,还有谁能抵挡他这种精明练达的小马的魅力呢?西风露出了他最最最最魅力四射的笑容。“嗯——怎么了?”

云宝最后一次拨弄了一下那把小刀,深吸了口气。“你真的烦欸,门口又离得好远啊,所以……”

然后她用削皮刀抹了自己的脖子。

西风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更准确地说,他整匹小马都当场凝固了。他僵在那里,看着发生的这一切。云宝无神的双眼盯着他,鲜血从她胸前滴落,染红了她的皮毛。血腥味令他有些作呕。他从肺里挤出了一点空气,刚好够他喘出两个字:“云-云宝?”

“讲不了话。”云宝的声音咕哝着。她的身子开始往前倾。“要死了。”小滴小滴的血被甩到空中,就好像是被她喉咙里漏的风吹起来的一样。有些血滴溅到了西风的脸上。

紧接着尖叫声开始响起。


苦根目瞪口呆。原来从旁观者视角看上去是这个样子吗?噫。她没想到会这么血腥。这么恐怖。她已经有两次死于割喉了,但她的胃里还是一阵翻江倒海。

云宝黛茜的身子慢慢往前倒下,而她的约会对象僵在原地。血从她的脖子上流了下来,流得满桌都是。有小马开始尖叫。大家下意识地看向他们两个,苦根能听到大家齐刷刷转动脑袋的动静。

“应该再切深一点的。”鹅膏小声嘟囔,“那样失血更多死得快一点。”

“一方面,嘞个去,”苦根悄声吸了口冷气,“另一方面……是吧,我之前也有约会长这种样子。”她扫了鹅膏一眼。“她就直接要你帮这个忙?”

食客们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许多小马在黛茜一段距离外围成了一圈,恶心到不敢靠近,但某种病态的兴趣又让他们不愿离开。还有一些小马则是避之唯恐不及,他们拔腿就跑,嘴里发出尖叫和脏话。她的约会对象还是纹丝不动,甚至表情都没有一点变化,就好像被石化了一样。

“不如说是缠着我求了好几个小时。”鹅膏说,“她一直在强调她是谐率精华的一员,所以……”她轻轻呸了一声。“最后她给了我两张下一场闪电天马表演秀的VIP门票。”

“……我都不知道你还喜欢闪电天马。”

黛茜的尸体终于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她的眼睛好像玩偶一样,无神地瞪着天花板,她的脖子还在不停地淌血。她的约会对象显然是震惊不已。他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一步步倒退着远离她的尸体,蹄子不住颤抖。最后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但两条前腿还在试图把身体往后撑。

“其实我不怎么感兴趣。我只是想让她闭嘴罢了。你不会碰巧知道怎么当黄牛吧?”

“其实不难的——”

一匹看上去像是饭店经理的小马推开马群挤了过来。她的样子显然是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也不愿意处理这事,但她还是慢慢向云宝的方向挪动着,直到她把尸体的惨状尽收眼底。她昂起脑袋,喘着气叫道:“快-快叫卫兵!”

“轮到我出场了。”鹅膏推开椅子站了起来,走向犯罪现场。“不好意思……借-借过-嘿,!我,我就是卫兵,这位女士,我能处理——没错,我是卫兵,看证件……我能处理这事,拜托冷静一下——就,把桌子都挪开,腾出一点空间……”

正当死灵法师鹅膏忙碌的同时,苦根漫不经心地翻阅着先前服务员给鹅膏的菜单。毕竟来都来了,万一黛茜复活之后饭店恢复了正常待客(虽然不太可能),她不如趁现在点些东西晚餐吃。

……不过番茄汤还是算了吧。

我几个月前还上了报纸的,我,当时给我拍了照片——”

2,107 字
发布了新作品
9 个月前
T

鹅膏日常生活一幕(确信)

heheloveer

本文翻译自 https://www.fimfiction.net/blog/1130444/a-debatably-canon-scene-from-amanitas-life ,是作者 Rambling Writer 的长篇小说 Hinterlands 系列的番外小短篇。本文翻译已获得原作者许可。 本文翻译于2025年12月6日凌晨约0点-3点(中间还花大约半小时处理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共1章,
9 个月前
更新了鹅膏日常生活一幕(确信)
Lotus
9 个月前
发表评论

3

0

2173
976
1
0
2
发布了新作品
4 年前

FT译者成功转型FF作者(确信

heheloveer

https://ftcdn.ptree.top/Fk6i7fZhko3goJLstFvyqb9p5vs6 这是第一个上Fimfiction首页的国人作品吗(

创建于
4 年前
Lin蜀黍
4 年前
发表评论

4

0

14
574
1
0
0
发表了评论
4 年前

@这匹小马谁马不晓 

碧绿色不是标准的绿色。星光明显是不认得去暮暮城堡的路,大概在作者的设想里S5E1E2之后星光过的是逃犯生活吧。和正剧的一些细节确实不太对得上,不过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发表了评论
4 年前

@这匹小马谁马不晓 

星光的魔法颜色显然不是标准的蓝色,而是介于蓝色和绿色之间,我认为用碧绿色去描述是比较准确的。至于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这不就是要去暮暮的城堡找她报仇吗(

发表了评论
4 年前

@WZNGT 

相关剧情在S4E15。

更新了章节
4 年前
散热不行?快换硅脂!

你决定今天去一趟电脑城。原因?大概是因为你的老电脑出了一些问题。

你是一名电脑游戏玩家,也就是说你需要高性能的硬件,不然近几年的游戏大作就没法流畅运行了。你不算是那种特别极端的画质爱好者,所以你也并不需要什么能耗堪比空调的电脑,不过你日常用的那台笔记本依旧能够产生不少热量,因此它的散热风扇经常需要运转。问题在于,风扇吸进电脑里的不仅仅只有空气,还有灰尘。日积月累,这些灰尘便会把排风口堵住,这么一来散热风扇就基本失去了作用。

不幸的是,风扇并不能意识到它们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多么地没用。它们只知道电脑过热了,所以它们需要加倍努力地转。结果可以想见:它们转得越快,吸进来的灰尘也就越多,而被堵住的排风口无论如何都是通不了气的。也就是说,风扇只会让情况更加恶化。

走在电脑城里,你不由感叹:如果你能亲自把这台电脑大卸八块,把灰尘礼送出境,那该多好啊!然而,维修手册读着读着,你越发意识到你这辈子可能都学不会该怎么拆卸你的笔记本。呜呼哀哉!无奈之下,你只能每年去一趟电脑城,给维修人员送上一大笔钱,让他们代劳。

走着走着,你开始胡思乱想:什么时候买台新电脑呢?要么明年,等新一代显卡上市之后再说吧。下次可能还是买台台式机好一些,毕竟台式机拆起来要比笔记本轻松许多。如果你现在把这台笔记本出掉,卖到的价格可能都抵不上这几年来你花在给它清灰上的钱。想到这里,你不免有些背后发凉。

电脑城一如既往地喧嚣。不过,吵闹的不是顾客,因为这里并没有多少顾客。大家普遍认为这是因为如今大多数人都选择网购电子产品。有很多传统的线下店喜欢欺诈不懂行的顾客,骗他们出大价钱买电子垃圾,所以愿意去线下店的人也就越来越少。顾客的流失迫使线下店采取更加极端的做法,比如加大力度“说服顾客”——指对所有路过店铺的人大加纠缠,试图把他们拽进店里。

这么一想,你的笔记本和这些线下店也算是同病相怜了:它们都在经历差不多的恶性循环。

你已经来过这个电脑城好几次了,对那些想要“邀请”你光顾的店员早就习以为常。一般来说,只要不去理睬他们——再稍微躲闪一下——他们也不怎么会去追赶。话说回来,对于像你这样对电子产品稍微感些兴趣的人而言,电脑城的确是一个挺有意思的地方。网上买东西好是好,但是你看不到实物,也没法去试用。你只能看到配置单,看到用户评价,还有几张大概率是PS过的图片。这些东西的信息量都比较有限。只要你不真的在电脑城里东西,那么来这里看看还是值得的。

你这次走的依旧是前几次去维修点的路线。这条路线很可能不是最短的,不过电脑城的结构错综复杂,跟迷宫一样。这个地方再怎么有意思,你也不打算一边顶着那些店员兼推销员的宣传攻势一边找路。一路上你看到的景象和你上次来这里的时候基本没有变化——或者说,没有什么能吸引你注意力的大改变。

突然,你的眼球被一抹亮色吸引了去:转角处有一家五彩缤纷、喜气洋洋的店面,和电脑城的整体气氛格格不入。店铺四周大张旗鼓地挂着彩虹色的旗子,让你想起了那些有RGB灯效的游戏电脑/鼠标/键盘。不过,那些设备(以及售卖它们的店铺)一般都是暗色系的,毕竟人尽皆知,玩游戏的都是一些成天闷闷不乐的小年轻,非黑色衣服不穿(你低头看了一眼你穿的黑色T恤),整天就知道呆在黑乎乎的房间里玩游戏,就连玩游戏用的设备都要黑色的。大家都觉得RGB灯效很酷,但是一旦把与之搭配的黑色去掉,RGB立马就变成了女孩子气的彩虹色。

不过,你面前的这家店却洋溢着一股五彩斑斓的快活气息(也有可能是幼稚气息)。仔细看去,你还注意到了旗子上画着M6的可爱标记,柜台上也摆着几个《小马宝莉》的手办。可以想见,这些东西让这家店变得更加显眼了。

你自认是一个马迷,不过你对小马五颜六色的那一面并不算很感冒。你喜欢更简单的配色——颜色太鲜艳了会刺眼。不过,你的确很好奇为什么电脑城里会出现一家小马主题的店。稍微绕一下路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随着你走近这家店铺,你注意到的怪异之处也越来越多。就比如,这家店没有招牌,看不出它叫什么名字,而且放眼望去连一件和电子产品相关的东西都没有。另一个奇怪的地方在于,店里的唯一一个人(抛开他身上那件小马主题的T恤衫不谈,他看上去正常到不能再正常了)并不像其他那些店员那样忙于“招揽顾客”。他只是悠哉游哉地站在柜台后头。大概这家古怪的店铺本身就已经足够吸睛了吧。

这家店的古怪劲儿还没完。你走到柜台前,正打算问店主——这是你的猜测,毕竟店里没有别人——他的店究竟卖些什么,但你没有料到,这位先前还无动于衷的店主先生突然决定抢先开口。“你是马迷吗?”

这番不同寻常的开场白让你一时有些语塞。毕竟,一般的商店老板通常会去猜你对什么东西感兴趣,或者是强调他们的产品能给你带来这样那样的好处,而不是上来就问你私人问题。“唔,呃,是吧,算是。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干嘛要问?”

他得意地笑了笑。“我怎么知道的?只有两种人会光临本店:要么是好奇心高涨的路人,要么就是马迷。所以说,你是马迷的概率其实还挺大的。至于你的另一个问题嘛……马迷是我的目标顾客,所以我自然要确认一下咯。”

事后想来,好像的确挺明显的。“有道理。不过,这里是电脑城欸,但你的店里却没有电子产品,只有一些小马手办,甚至连块招牌都没有。不管顾客是不是马迷,他们总归都只是因为好奇才来你这里的。然后呢?”

店主皱了一下眉头。“好眼力。说实话,我这店还没有名字是因为,唔,我想不出什么好名字。至于说我这里究竟卖什么……”他伸手从柜台后面掏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看。”

这台电脑的外观很是纤薄优雅。你以前没见过这种型号,不过看上去还挺正常的。不过,它的配色却很是古怪:上半部分是深紫色,一个在笔记本上很罕见的颜色,而它的下半部分则白得耀眼。

当你还在思考该怎么给出一个相对礼貌的评价的时候,店主凑到了你耳边,悄悄说道:“这么跟你讲吧:其实每一个平行宇宙里都有M6,而在我们的宇宙里,M6共同组成了这台笔记本电脑。”

你眨了一下眼睛。电脑城里到处都是夸张的描述和虚假的宣传,你已经见识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骗局,但最有创意的当属是这一个了。你基本可以肯定,这家伙完全没法证实他的理论。这不过就是一台稍微打扮了一下的普通电脑,价格却定得奇高无比,专门用来坑骗那些傻到会相信魔法小马驹真的存在的有钱小孩。话虽如此,你几乎从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喜欢《小马宝莉》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次机会不可多得。你决定先不拆穿他的把戏。

“就假设说我相信你吧。”你说道,“那你能解释一下这台电脑究竟是怎么由M6‘组成’的吗?”

“很简单啊。M6当中的每一匹小马都是这台电脑的一个关键部件。你对于电脑的内部结构了解多少?”

“了解一点。”你承认,“所以说,你的意思是,就比如,这台电脑的外壳是……从颜色来看,是瑞瑞吗?”

“先易后难是吧?”店主掀开了笔记本。的的确确,屏幕边框是白色的,键盘面是紫色的,和外面的颜色相匹配。“抛开颜色不谈,你看这个设计多漂亮!很明显,只有瑞瑞才能设计出这么美丽的东西。笔记本的外壳就好像是人的衣服一样,这不就是瑞瑞最擅长的嘛。”

你对这个不同寻常的颜色搭配依旧不怎么感冒,不过你决定先不去管这事。他的话至少逻辑上说得通。“嗯哼。那,接下来,暮暮是M6里最聪明的,所以她肯定就是CPU咯?CPU就好比是电脑的大脑,可以说整个电脑里最重要的部件就是它了。很符合暮暮的形象嘛。”

“没错!这个不需要过多解释,你已经差不多讲明白了。那其他的小马呢?你有什么想法吗?”

你思考了一下。笔记本电脑里还有什么东西?内存、硬盘、电池、主板、扬声器,或许还有独立显卡?然后还有外面就能看到的部件:屏幕、键盘、触控板、摄像头、麦克风……“等一下,笔记本电脑可不只有六个组成部分。你这台电脑不可能是完全由什么异世界的M6‘组成’的。”

“我也没说过这台电脑百分之百都是M6啊。这六匹小马又不是次次都能单靠自己就轻松击败反派来着。谁规定她们不准有帮手了?”

“行吧。”毕竟,你是绝对不会买这个怪人一分钱东西的。这就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游戏,况且你也不急着要去哪里。“不过我得说,我是没法在其他四匹小马和这么多电脑组件之间建立什么联系。要不你来说说看?”

“真的吗?我还以为你猜这个挺厉害的呢。也罢,首先,萍琪派很明显是屏幕。”

“怎么说?”

“很简单。只有她才有这个想象力,能把暮暮脑子里思考的东西转化成鲜艳的图像。真的,你想想看,这简直就是魔法啊!处理器只认得大串大串的二进制数字,这些东西几乎没人能看懂,但屏幕偏偏就知道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把我们人类能想到的想不到的东西都显示出来。除了萍琪,还有谁有这种能力?”

在你印象中,屏幕的工作原理不是这样的,不过……是你出现了幻觉,还是说这块漆黑的屏幕上头真的有一丝粉色的光泽?

你晃了晃脑袋。“不管了。那其他三匹小马呢?苹果杰克是什么,小蝶又是什么?”

“阿杰既是内存,又是硬盘。”你正准备反驳,但店主抬起一根手指,“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内存和硬盘是两种东西。但是它们其实很像:内存和硬盘都可以存储数据,所以它们必须得忠实可靠,就好像阿杰那样。她不会撒谎,只要你不去碰存储在里头的数据,它们也就不会变。至于说为什么她可以同时是两件东西嘛……你把其中一个当作是她的帽子就行了。阿杰和她的帽子难舍难分,几乎都已经化为一体了。”

就你所知,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苹果杰克的帽子是某种智慧生命体,所以他的这套理论相当牵强。话说回来,这整件事情都荒唐得很,苹果杰克的帽子究竟是什么性质其实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细节罢了。

“至于小蝶,她当然是主板了。她这么温柔善良,从来不和别人争吵,所以她是最完美的队伍粘合剂。还有就是,这台笔记本有两个散热风扇。风扇和天马的翅膀都能扇风。非常合理。”

你正打算质问他散热风扇能不能算是主板的一部分。就在这时,你突然想到还有一匹小马没有被提到。“那云宝黛茜又是什么呢?云宝这么喜欢出风头,她当然应该在我们能看见她的地方啊。你确定这真的说得通吗?”

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你知道散热硅脂是什么吗?处理器运行的时候会产生大量热量,所以我们需要用风扇和散热器来散热。但是热量得先从处理器上头转移到散热器上头,硅脂就是起这个作用的。有印象吧?”

你知道散热硅脂是什么:每一次维修店帮你的电脑清灰的时候,店员都会在芯片和热管之间新抹上一层硅脂。“我知道硅脂,但是我没看出它和云宝之间有什么联——”

“云宝黛茜是硅脂,因为她能让这台笔记本变得twenty percent cooler。”


你拿着一管彩虹色的散热硅脂——店主告诉你这玩意可以单独买——向维修店走去,因为你真的很需要改善一下这台电脑的散热,不然你连游戏都没法好好玩了。

3,780 字
发布了新作品
4 年前
E

Alfalfa Haybook Pro M6(13英寸,1000年初)

heheloveer

电脑城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你可以在这里找到各种有趣的小玩意,包括你所在的宇宙里的M6。真的,不开玩笑。

共1章,
4 年前
更新了散热不行?快换硅脂!
无辣味wdw
4 年前
发表评论

15

0

3957
1909
3
10
4
发表了评论
4 年前

刚刚才发现这篇原来早就已经完整搬运到FT上了啊,不容易。既然凑巧被我看到,那就随手写篇小作文吧。

最初我活跃在贴吧,《时之余晖》是我的翻译处女作。我在贴吧时代翻译的小马同人文,大多数都已经在FT上重新发表,这篇是少数的例外之一。直接原因自然是我不小心把译稿删除了,但仔细想来,就算这场意外没有发生,我又真的会把它转载到FT上吗?毕竟,四年之后的今天,《时之余晖》留给我的印象其实不怎么样。当然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你不能指望一个刚刚涉足翻译的业余票友能用每天上万字的速度生产出什么高质量译文。就像我喜欢说的那样,倘若四年多之后的我看着自己四年多以前的作品还觉得它无可指摘,那只能说明我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毫无长进,而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倘若要是我来转载这篇译文,那么我肯定会对它进行各种校对和修改,而我愿不愿意再一次为它付出这么多精力?恐怕不一定。

或许是恨屋及乌吧,尽管我找不出什么确切的理由去调低我对于Sunset of Time原著的评价,但自从结束本文的翻译之后,四年多的时间里我几乎没有重温过这部作品。四年的时间里,我得到了经验和技巧,却多多少少失去了翻译的冲动,而作为读者的我其实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刚刚接触Fimfiction的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一部部作品,当时的我把Sunset of Time视若至宝;现在的我长了见识,接触到了更多的优秀同人文,但当时的阅读热情却愈发难觅了。归根结底,无论是译作还是原作,它们都能让我回想起几年前的自己——一个和现在的我不尽相同的自己。四年前的我有不少回想起来颇为尴尬的缺点,但我也没法自豪地说现在的我就是一个比四年前的我更优秀的人。我到底是不愿意面对我已经改正的缺陷,还是不愿意面对我如今染上的坏毛病呢?或许两者兼而有之吧。无论如何,《时之余晖》依旧在对我的生活施加或明或暗的影响,就算我对它本身的感情可能已经所剩无几。它最大的价值大概就在于提醒我“原来当时的我是这个样子啊”。当然,如果各位读者能够从这部作品里得到乐趣,那自然更好了。最后,再次感谢两位搬运者的辛苦付出。